具体行政行为

音频
  • 1.具体行政行为的判断:
    Annie home


    2.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:
    Annie home


    3.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生效:
    【成立】
    ①实施者是行政主体
    ②向当事人作出具有效果的意思表示
    ③作为,按照法定时间方式进行,则成立
    ④积极不作为,行政机关明确拒绝之日起成立
    ⑤消极不作为,行政机关期限届满未作出意思表示, 视为默示拒绝,行为成立
    【生效】
    ①原则上,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即生效
    ②但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情形,则自始无效,附条件 生效的,待条件达成后生效

    4.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:
    【拘束力】一经生效即产生,行政相对人应服从遵守, 行政主体不得随意改变撤销,其他机关社会主体应尊 重
    【确定力】争议期过后产生,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义 务具有不再争议性、不得更改效力
    【执行力】履行期过后产生,使用国家强制力实现行 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义务

    5.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判断:
    ①主体违法[无权限、横向纵向地域越权]
    ②事实依据违法[事实不清证据不足、证据非法]
    ③法律依据违法[颠倒黑白、应用不用、使用未生效 或已失效的法律、使用行为处理地以外的地方法规]
    ④程序违法[违反遵循的步骤顺序和方式]
    ⑤明显不合理[显失公正、滥用职权、畸轻畸重]

    6.具体行政行为的无效和废止:
    【行政行为无效】
    [条件]
    ①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
    ②行政行为,没有法律依据
    ③行为不具有实施可能
    [法律后果]
    ①自始无效,当然无效,确认无效,相对人不受拘束
    ②利害关系人可以任何时候,要求有权机关宣告无效
    【行政行为可撤销】
    [条件]
    ①具体行政行为一般违法
    [法律后果]
    ①撤销前行为合法有效,撤销后溯及既往失去效力
    ②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期和复议期要求有权机关撤销
    ③带来损失可获赔,但自身行贿、瞒报除外
    【行政行为废止】
    [条件]
    ①行为合法,但情况变化
    [法律后果]
    ①被废止的行政行为,自废止之日起丧失效力
    ②造成损失的应该补偿
    【有权机关包括,行政机关自身、上级机关、法院、被越权机关】 下一章